关于开展“我的青春在家乡”法库籍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公告
报名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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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,深入实施鹤徙工程,加深法库籍学子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,建立在外高校学子与家乡团组织联系的制度化渠道,吸引更多青年学子返乡留乡、就业创业,为法库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撑,共青团法库县委员会面向全国高校选拔法库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(含研究生),开展“我的青春在家乡”法库籍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,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1.法库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(含研究生);
2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素质好,综合能力强,身体健康、吃苦耐劳,服从用人单位管理;
3.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,中共党员、预备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员、学生干部、青年志愿者优先;
4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未受任何处分。
二、实践地点及内容
到乡镇(村)、街道(社区)等参与日常工作、乡村振兴、社会治理、文化宣传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。
三、实践时间
2023年7月-8月,具体时长可由实践单位与实践学生协商确定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3年6月26日-30日
2.报名方式:
(1)关注“创青春”微信公众号,选择“服务平台”-“返家乡”栏目,进入小程序。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、登录。
(2)进入首页点击项目列表,浏览、检索“返家乡”岗位信息,点击具体项目查看详细信息。
(3)选择中意的项目点击报名。
五、资格审查及岗位对接
团县委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根据大学生岗位需求,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就近就便分配并通知大学生到岗。各乡镇(街道)、市县直属单位团委按照团县委分配名额,做好实践学生承接工作。
六、有关事项
1.实践期间,实践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县委和实践单位的管理,实践期间按时签到,事假提前沟通,中途不得随意离开。
2.本次实践属于志愿服务,无偿实践,不领取薪酬,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实践单位报销。实践期间为实践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。
3.实践期间可在实践单位食堂参照职工标准就餐,不统一安排住宿。
4.实践结束后,团县委将联合实践单位按学生实际需求提供暑假实践鉴定。并根据实践情况,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实践大学生,颁发荣誉证书。
联系人:何婷婷
联系电话:024-87123619
共青团法库县委员会
2023年6月26日